经中科院 “功能晶体与激光技术” 重点实验室评审,2013年批准7个开放课题获得实验室资助, 见附件1。
批准开放课题的起止时间 2013.06-2015.05。
请基金申请者遵守重点实验室《开放课题基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》(附件2),并注意合作成果的正确署名“中国科学院功能晶体与激光技术重点实验室”(理化技术研究所)Key Laboratory of Functional Crystals and Laser Technology,Technical Institute of Physics and Chemistry,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”
附件1:2013年中科院“功能晶体与激光技术”重点实验室批准开放课题
附件2:“功能晶体与激光技术”重点实验室《开放课题基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》
联系方式:
实验室秘书 张慧星
电话:010-82543487
E-mail:Information@mail.ipc.ac.cn
功能晶体与激光技术重点实验室
2013.6.18